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部门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及其说明
作者:系统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3-30   点击数:

一、部门概况
(一)部门主要职责
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。由西安市政府主办、省市共建。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文化传承创新。
(二)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
2017年学校将深入贯彻落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按照市委市政府“追赶超越”新要求,把学校发展融入西安发展大局,紧扣“教学科研提升年”主题,抢抓大西安发展新机遇,创新思路,深化改革,突破发展,提升办学层次,丰富办学内涵,为建设西安大学奠定坚实基础。
(三)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、单位性质、经费管理方式、人员及资产等情况
西安文理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。2014年7月经西安市财政局批准,由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变更为一级预算单位。现有教职工1163人,正在引进高层次人才33人,人事代理31人,集体工3人,临时工作人员454人,离退休人员619人;在校生17981人,其中本专科生12890人,中等职业教育及成教学生5091人。
截止2016年年底,资产总计11.77亿元,其中固定资产9.21亿元,资产负债率4.41%。
(四)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
1.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及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》(市财发[2015]222号)和《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》(市财发[2007]871号)的规定,坚持收支平衡、精细科学、应收尽收的原则。
2.支出项目填报口径:
(1)基本支出:包括人员经费、商品和服务支出,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。
——工资福利支出:指我校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,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。
—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: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,主要包括: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、生活补助、住房公积金等。
——商品和服务支出:指我校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,主要包括:办公费、水电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,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。
(2)项目支出:指我校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教学工作或社会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。
3.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
西安文理学院是财政补助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,无下属预算单位。
(1)收入总计29213.16万元,比上年增加564.41万元。包括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79.76万元,事业收入8383.4万元,其他收入150万元。
(2)支出总计29213.16万元,比上年增加564.41万元。包括:教育支出27515.48万元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7.68万。
(五)“三公”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
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厉行勤俭节约,杜绝奢侈浪费,大力压缩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。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。“三公”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是:因公出国(境)费2016年预算数100万元,2017年预算数100万元,没有发生变化;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25万元,2017年预算数20万元,比上年下降了5万元;公务用车购置经费2016年和2017年预算数都为0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100万元,2017年预算数120万元,比上年增加20万元,主要为审核评估、硕点申报、转型升级、更名升大专项工作所需。
 (六)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
2017年我校共安排项目资金预算8446.45万元,以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办学软硬实力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更好地发挥地方高校的技术研发基地和智库作用,凸显我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的功能,不断增强我校办学的社会效益。
(七)专有名词解释
1.一般公共预算。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国家安全、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。
2.事业收入。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,包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校教育类收费收入。
3.其他收入。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。包括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、利息收入、捐赠收入、各单位取得的“本级横向财政拨款”(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“同级单位”取得的财政拨款)和“非本级财政拨款”等收入。
4.基本支出。基本支出是市级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各项支出,分为人员经费和商品和服务支出(日常公用经费)。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。 商品和服务支出。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,如办公费、水电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等支出。
5.项目支出。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,如基本建设、支持行业发展、社会事业发展等。
(八)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
政府采购安排预算1980万元,其中货物采购1780万元,工程采购200万元。
(九)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
西安文理学院属于事业单位,无机关运行经费。
二、预算报表
(一)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
(二)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(财政拨款)
(三)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
(四)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
(五)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(按功能科目分)
(六)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(按经济分类科目分)
(七)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(按功能科目分)
(八)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(按经济分类科目分)
(九)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支出预算表
(十)2017年政府采购(资产配置、购买服务)预算表



 2017年预算公开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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